引述
SOGO案偵結 扁嫂脫身
看到這篇文章,我不知道大家有什麼感受,我希望大家在看事情,請把藍綠放一邊,因為我知道我說什麼,一定都會有人把我貼上顏色.
我想請問一下,如果今天我是公務人員,拿別人的發票核銷,然後跟大家說我絕對沒有烏半毛錢,你想檢調會放過我嗎?
今天如果有一個人,收別人的禮品,結果送他禮品的人被判刑,收禮的沒事,你覺得對嗎?當然,收禮的把禮物轉送給別人,我覺得就一般老百姓來說,應該是沒事,畢竟送禮乃人之常情,像我有時會為了方便或省錢等,把別人送的禮再轉給別人,或許合乎邏輯,但是如果對方一開始便不是為了送禮給我,而是要我代轉禮品,只為了特定目的,或許啦,但是法律畢竟講求證據,所以我覺得夫人應該是無罪啦.因為大家真的沒有證據證明夫人有圖利遠東集團阿,只有是在道德上的瑕疵,至於這個瑕疵就看大家的角度了,我不便評論,因為我怕沒水準的人會攻擊我.
以後立個法,把總統夫人及其子嗣都應納入公職,這樣就不怕相同情事卻無罪可定的情況發生.